我市以产业升级转移为导向,进一步健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
最近,我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制订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规划:至2012年,全市计划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转移前组织各类培训30万人。市劳动保障局将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于每年3月底前将年度培训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市属技工学校和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乡镇(街道)和承担培训任务的有关培训机构。
为提高培训质量,我市将严格按照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教学标准、工种鉴定标准和教学大纲,规范鉴定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培训鉴定工作。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培训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对各地、各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管,并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培训任务的主要依据。开展全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调查,同时对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重点掌握企业急需的工种和用工量,以便各类培训机构及时调整培训工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我市将不断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公共服务工作。一是加快完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互联互通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二是开展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各县(市、区)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并将数据录入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管理软件系统,并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劳务合作,鼓励企业招用本市劳动力,有条件的县(市、区)对企业当年新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将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对招用人员属农村贫困户劳动力、40岁以上和被征地农民的,将同时给予企业岗位补贴。
从今年开始,我市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行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成功介绍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各类机构组织培训就业订单信息被采用并成功推荐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给予组织订单补贴;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通过跟踪服务使转移的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资金补贴。
据悉,按照《揭阳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规定,市财政将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财力较弱地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