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装备[2009]3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卫、文教)局电教仪器站:
现将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关于补充申报2008年义务教育专项补助经费计划的通知》(粤教装备中心[2009]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的精神,认真做好计划的补充申报工作,并于本日20日前将计划申报表报市教育局装备中心。省的文件请登录网站http://www.gdjyzb.com下载。
联系人:姚亮。
联系电话(传真):8724224。
电子邮件:jydhjy0663@163.com。
揭阳市教育装备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有关市教育装备中心(教仪站):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信息化和实验功能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和协调发展,2008年省安排8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装备建设。2008年已下发了《关于申报2008年基础教育装备专项补助经费计划的通知》(粤教装备中心[2008]19号),考虑到建设项目的调整和补助范围的扩大,需要各市补充申报2008年义务教育装备专项补助经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和补助标准
(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教师用机项目
全省安排3000万元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配备教师计算机。其中,属于省厅组织的“千校扶千校”活动中的受援初中和小学,每所学校配2台计算机;其它6个班以上规模的农村小学,每所学校配1台计算机。建设经费由省和地方共同分担,其中省专项资金补助80%,地方财政分担20%。
(二)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建设项目
全省安排5000万元资金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实验室的建设。其中,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建设的补助对象为三年来未享受省“新装备”工程补助经费的或现有理化生实验室数量还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农村(含县镇)初中学校,每校补助建设一套理化生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的补助对象是12个班规模以上的的农村小学,每校补助建设一间科学实验室(包教师演示实验仪器设备)。建设经费由省和地方共同分担,省专项资金补贴50%,地方财政分担50%。
二、省补助范围和原则
省补助范围:我省东西两翼、粤北地区的县(市、区)的农村(含县镇) 初中学校和小学。
省补助原则:各有关县(市、区)以自愿为原则,地方政府和学校投入教育装备积极性高,计划明确,措施得力,实验室建设用房和资金落实的优先安排。
请各市认真组织有关县(市、区)填报《2008年义务教育装备专项补助经费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去年已申报实验室计划的县(市、区)这次只填报教师用机项目的计划。于2009年2月20日前将有关县(市、区)的申报计划报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计划管理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25楼
联系人:杨文金
电 话:020-87606956(fax)
E-mail:yangwenjin163@163.com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