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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08-05-16 10:47:23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0  文字大小:【】【】【
简介:揭市教语〔2007〕3号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教卫、文教)局、人事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语委、团委,市直各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推普周活 ...

揭市教语〔2007〕3号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教卫、文教)局、人事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语委、团委,市直各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推普周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九届,成为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喜闻乐见、从中受益的语言文化节日,产生了较为广泛和深远的社会影响。今年 9月9—15日是第十届推普周。根据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教语〔2007〕16号)精神,为搞好本届推普周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市全体公民的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为目标,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积极引导全市公民树立科学的语言观,促进我市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宣传主题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方向,把握政策。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本届推普周指导思想和宣传主题,准确把握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讲求宣传艺术,引导社会正确看待并妥善处理普通话与方言、国家通用语与民族语言及外语的关系,营造以普通话为主体、多语言共存和谐发展的社会语言生活。要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的同时,重视并加强对蕴含在语言文字中的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使语言和文化互为载体,进一步丰富推普周活动宣传内涵,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语文素养,增强国人母语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并开展好推普宣传周活动。要在总结前九届推普周活动经验基础上,着力办好第十届推普周,使之成为推普工作和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推普周活动思路,制订推普周活动方案。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把推普活动列入第三季度宣传计划,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的作用,积极制作、播出有关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人事部门要配合语委大力推进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鼓励公务员积极参与推普宣传活动并发挥表率作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把推普宣传纳入城市和社区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要把推普宣传融入群众文化活动和社区文化建设,特别是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共青团要在青年中开展推广普通话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国家语言文字法》社会宣传或咨询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推普宣传工作。
  (三)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日常推普宣传、语言文字其他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发挥推普周的整合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在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将推普宣传周活动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能力。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推普宣传中发挥骨干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在推普周活动形式上,要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领域,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可组织研讨会、征文征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街头宣传咨询等活动,并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的作用,积极开辟有时代特色的新途径。启动“雅言经典天下传——中华语言诵读活动”,激发全社会对中华优秀和先进文化的学习和热爱。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将推普周活动重心进一步向基层单位、城镇、农村、山区等地区延伸、拓展,加快普通话在广大农村、边远地区的推广普及进程,把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引向深入。
   请各部门及市直学校在9月5日前将本部门推普周活动方案报同级语委(或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语委(教育行政部门)要在9月5日把本地区推普周活动方案报送市语委办,并于9月底前把推普周工作总结报市语委。
 

 


揭 阳 市 教 育 局             中共揭阳市委宣传部
            
 
 
 
 
    揭阳市精神文明              揭 阳 市 人 事 局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揭阳市文化广电              共青团揭阳市委
   新闻出版局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普通话   推广   宣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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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 送: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政协正
         副主席、市委办、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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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 报:省教育厅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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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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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05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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