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教卫、文教)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体〔2005〕125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学生安全,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并将《揭阳市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转发给你们,请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揭阳市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揭阳市教育局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2:
揭阳市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各县(市、区)、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安全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每位教职工也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该给予制止和教育,如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学校对体育活动时间要合理安排,校内活动场地不足的,要采取错开体育活动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等措施,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农村学校如因体育场地欠缺,必须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可以组织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应避开交通要道,要选择适宜的路线和场所,并周密计划,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学校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应在开学前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更新和补给。
五、学校组织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大型体育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和支持。学校领导、体育教师、校医、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前,体育老师要认真检查所有器材,坚守岗位,确保体育设施的安全系数达标。要掌握学生中体质特异或身体疾病情况,并做好讨善安排,体育老师要组织学生认真清扫训练场地的障碍物。
2、上、下课要记录学生考勤,体育课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运动和放松运动,要合理安排学生的运动量和强度,特别是特异体质和特体学生。
3、室外上体育课禁止赤足、穿拖鞋、皮鞋上课,不得带刀、匙、钢笔、手表、饰物等不安全的物品上课,对服装、鞋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要求予以更换。
4、短跑项目要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不能串道,迎面快跑要事先提醒学生避免正面相撞。
5、跳远时,要先检查沙坑是否有杂物,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
6、在投掷时,如手榴弹、铅球、标抢、实心球要合理规划好场地,要按统一口令活动,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马虎。
7、在教学游泳时,老师必须严格点名制度,落实好安全救护工作,并随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禁止初学者到深水区学游泳。
8、在进行体操单、双杠、垫上训练时,要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器械下面要垫好适宜厚度的垫子。
9、参加篮球、足球等有近距离接触的项目训练时,要教会学生掌握有关规则,避免不合理的冲撞;对动作卤莽、威胁同伴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教育。
10、体育课下课时,体育教师组织学生收回各种体育器材,若下一节有体育课的,要把器材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以免学生课间因违规使用体育器材而造成意外伤害。
11 、体育课中发生学生突发情况的,如头晕、呕吐、休克或创伤等偶发事故的,应立即护送到学校医务室;情节较严重的,要及时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抢救,通知其班主任及学校相关领导。
12、体育课体育老师要合理组织,要指导学生安全训练,确保训练而不造成意外伤害,对忽视学生安全教育、组织不力或工作失职而造成伤害发生,要追究相关教师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